当前位置: 主页> 新闻动态>

我市举办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专题辅导讲座

时间:2019-03-29 14:21来源: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 采编:admin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1号),扎实推进我市安全发展城市创建工作,3月26日我市邀请应急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1号),扎实推进我市安全发展城市创建工作,3月26日我市邀请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刘文革副院长开展专题辅导讲座。各区(园区)、市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市区两级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应急局处以上干部以及市属产业集团分管责任人和安全部门负责人约300人参加,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冯甦主持。

    刘院长围绕“创建工作的背景和意义、创建工作的任务和基本要求以及创建工作的步骤和重点”三个方面进行了精彩授课,详细介绍了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背景、国家层面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国家关于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顶层设计,包括评选管理办法、评选方式和流程,以及考核评价要点等,详细讲解了创建工作的具体步骤、技术路线和创建过程中需要重点注意的事项等。

    最后,冯甦指出,实现南京高质量发展,城市安全是重要的基石和保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是当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而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抓手。市委、市政府对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高度重视,希望各区(园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重要意义,依据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精神,制定本地区城市安全发展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重点工作。要注重协同联动。要把城市安全发展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和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形成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合力。要浓厚创建氛围。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鼓励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完善信息公开、举报奖励等制度,维护人民群众对城市安全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分隔线----------------------------
推荐内容

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


地址:中央路70号万和尊邸
          A座815室
电话:025-83630324
传真:025-83630324
邮编:210029
邮箱:njnaws@sina.com
网站宣传热线:025-8363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