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消防条例》
5月1日起,将施行新版《南京市消防条例》。作为我市规范和促进消防工作的重要法规,对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将发挥重大作用。新《南京市消防条例》共8章76条,新增和完善了关于消防安全责任、消防组织、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有关的内容。
立法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消防工作原则和要求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消防安全党政同责,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完善多元共治的消防治理新格局
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本行业、本系统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并实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强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监督、检查本地区消防安全状况,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各类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实施依法赋予或者委托的消防安全行政管理职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消防工作事项。
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劝阻、举报和投诉。公民应当学习消防知识和逃生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建立社会消防公益基金,开展褒扬、扶助、解困、宣传等工作,助力消防事业发展。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依法提供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涉及消防工作的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和管理制度,推广先进消防技术,促进消防公益事业发展。
如何有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商业密集区、历史文化街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受土地资源或者其他因素限制无法建设城市消防站的,应当因地制宜建设消防执勤站点。
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内部装修不得降低装修材料的难燃、不燃或者阻燃性能等级,不得使用易燃以及燃烧后产生有毒气体的材料;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建筑结构、防火防烟分区;疏散走道、楼梯间以及前室的疏散门应当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常开的防火门在发生火灾时自行关闭。
宾馆、饭店厨房油烟气管道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共用油烟气管道应当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并建立油烟气管道清洗记录。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安全疏散方案,设立消防安全疏散引导员,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不得在营业时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影响消防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
民宿、农家乐等场所应当在客房内设置逃生路线示意图,配备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说明,并设置明显标识或者放置在醒目位置,保障消防安全。
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业态场所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开展火灾风险自查整改,提高疏散逃生和火灾扑救能力,履行安全提示和告知义务,保障安全运营。
储能电站运营者应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定期进行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和消防设施检测,检查、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
新建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鼓励既有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场所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改造。
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的运营主体应当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
如何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结合场所特点编制、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托育机构、幼儿园、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养老机构、福利院、医院等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含火灾发生时保护婴幼儿、学生、老年人、残疾人、患者的相应措施。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等消防组织以及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时,应当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公安、应急管理、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气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需要,向消防救援机构提供建筑图纸、预警信息、地理数据、专业设备、专业技术等支持。
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应当指定掌握工艺流程、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的有关人员兼职承担专业处置工作,设置辅助应急救援指挥决策的专用资料箱,根据需要配备专用灭火器材、储备专用灭火药剂并保持完好有效;发生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调派专业处置人员为消防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做好堵漏、关阀、输转等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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