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废止《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工作管理规则》的通知
安监总科技〔2016〕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废止《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工作管理规则》(安监总科技〔2007〕221号),自2016年起不再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