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南京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南京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停业复产及关闭退出期间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停业、复工复产、关闭退出期间的“规范性安全动作”,以及监管部门相对应的联合监管办法,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让我们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相关文件:http://safety.nanjing.gov.cn/njsaqscjdglj/202008/t20200817_2334118.html |